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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明治三十九年陳清朗立典契字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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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陳清朗立典契字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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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陳清朗立典契字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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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陳清朗立典契字

陳清朗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06~1906

長:49 x 寬:80 (cm)

立典契字人嘉義廳大槺榔西堡灣內庄陳清朗有承父遺下□一叚一坵坐落土名蒜頭庄圖地番五號六則□七分參厘七毫地番一百一十一號八分六厘八毫五絲東至黃家□西至黃家□南至車路北至黃家□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別用愿將此□出典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蒜頭庄元中庄仔黃再相續人黃復處出首承典三面言議著下時六八重契面銀參佰大元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隨即踏明界址付與銀主起耕掌管收稅納租為業不敢阻當其□不限年依月听典主偹足契面銀一齊取贖原契不得刁難如是至期無銀取贖□依舊听銀主管掌為業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係是清朗承父物業與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100

本物件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陳清朗立典契字,立契時間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地點在蒜頭庄圖地番五號,立契人為陳清朗,內容為:「陳清朗有承父遺下畑壹叚壹坵,六則畑七分參厘七毫,地番壹百壹拾壹號八分六厘八毫五絲。東至黃家畑、西至黃家畑、南至車路、北至黃家畑。今因乏銀別用,愿將此,出典與蒜頭庄元中庄仔黃再相續人黃復處,言議著下時六八重契面銀參佰大元正,畑不限年依月听典主偹足契面銀一齊取贖原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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